汽车买卖合同

时间:2023-01-22 22:16:50
实用的汽车买卖合同合集7篇

实用的汽车买卖合同合集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 ……此处隐藏12259个字……:由需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五)产品包装要求:用木箱包装。

(六)交(提)货方法、地点及运费:由供方用火车托运到需方所在地,运费由需方负责。

(七)货款结算方法:每批货到全后十日内付款,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托收。

(八)经济责任:按《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执行。如供方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费用;因产品数量短少,不符合合同规定,供方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5%的罚金;因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因交货日期不符合合同规定,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每延期一天,按延交货款总值0. 03%由供方偿付需方延期交货罚金。如需方中途退货,由需方偿付供方退货总值5%的罚金;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罚金。

(九)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和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确有需要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具修订或撤销合同的协议书。并报合同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送供、需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一份,鉴证机关、工商银行各一份。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负责人:(盖章)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代表人:电话:负责人:(盖章)

图文传真(FAX):代表人:电话:

开户银行: 图文传真(FAX):

账号: 开户银行二账号:

地址: 地址:

鉴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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