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时间:2023-03-31 19:59:20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15篇)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生产的系列产品预订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是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商。

2、甲方负责生产及配送,乙方负责进行广告宣传,接受消费者预订,并将预订信息反馈给甲方,甲方根据协议定期为乙方结算佣金。

3、代理产品:

二、佣金的结算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根据日常的代理业务台帐记录核对成交量及佣金。

2.按月结算销售佣金。每月5号前,乙方提供预订详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7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3.佣金计算方式:

一般业务按照产品价格的15%计算返佣;

4.每月支付一次,不足100元,累积至100元后一次性支付;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每分店安排有人与乙方进行协调沟通,并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2.甲方线下促销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有权 ……此处隐藏27692个字……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项目策划

费用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销售代理费的比例

1)项目销售部分:乙方按销售合同金额的相对应百分点提取代理费;

① 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任务按销售额的2.5%计提代理费;

② 完成当月任务的80%-99%按销售额的2%计提代理费;

③ 完成当月任务的50%-79%按销售额的1.8%计提代理费;

④ 完成当月任务的49%及以下按销售额的1.5计提代理费。

上述销售合同金额不包括甲方给予购房客户的优惠、返利部分。

甲方销售的关系户(不超过100套)、员工、工程抵款合同金额以及甲方通过其他渠道转介的团购成交客户,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不计提佣金。以上类别客户购房相关手续由乙方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办理,甲方按银行按揭客户300元每套,一次性付款150元每套计提给乙方。

3、销售结算标准

乙方所销售物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方可视为乙方已完成的销售额:

1)客户订立完《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

2)客户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付清首付款并提交银行按揭资料,且银行方面认可资料完整无误并放款。

4、溢价代理费

溢价是指在甲方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项目的基准定价的基础上,乙方通过销售和推广,单套商品房实际成交单价达到甲方委托给乙方《委托销售房源和底价一览表》的价格,超出底价的销售额部分即为销售溢价,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基准定价总额的基础上上浮的部分。对溢价双方约定按甲方占溢价总额的70%、乙方占总额的30%的比例分成,但乙方分成的溢价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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