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设立总公司集团协议书
在生活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联合设立总公司集团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联合设立总公司集团协议书1订立协议单位:
甲方:
名称____地址____
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____
(其余单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单位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质资源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总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
2.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内,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一致意见。
(1)
(2)
(3)
……
3.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____________
4.联营常设机构名称:__________总公司。
地址: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5.总公司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 ……此处隐藏1387个字……,正常经济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于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前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本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7.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协议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_____(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本协议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9.本协议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10.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联营成员各执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